序言本门课程考察的知识面比较广,知识点比较多,从应试的角度考虑,至少应做到如下几点
1、基本原理要明白
2、基本知识点要牢记
3、简单的计算要会算
4、复杂的计算要理解
第一章 建筑构造设计措施与荷载第一节 建筑构造设计措施应用我国现行设计规范进行构造设计时,采用的是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措施
一、建筑构造基本功能构造在规定的时间(设计使用年限),在规定的条件下(正常设计、施工、使用、维修)必须保证完毕预定的功能,这些功能包括:(1)安全性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能承受也许出现的多种作用
并且在设计规定的偶尔事件 (如地震、爆炸)发生时及发生后,仍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定性所谓整体稳定性
系指在偶尔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建筑构造仅产生局部的损坏而不致发生持续倒塌
(2)合用性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如不产生影响使用的过大的变形或振幅,不发生足以让使用者产生不安的过宽的裂缝
(3)耐久性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构造在正常维护条件应能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满足安全、实用性的规定
上述对构造安全性、合用性、耐久性的规定总称为构造的可靠性
构造的可靠性的概率度量称为构造的可靠度
也就是说,可靠度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条件下,构造完毕预定功能的概率
构造的设计使用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构造或构造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我国现行规范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 11-1 采用
类别设计使用年限(年)示例类别设 计 使 用年限(年)示例15临时性构造350一般房屋和构筑物225易于替代的构造构件4100纪念性建筑和尤其重要的建筑构造由此可见,我国一般的建筑构造设计的使用年限是 50 年
对于按照我国现行设计规范选用的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则称为设计基准期
它不等同于建筑构造的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构造可靠度设计统一原则》(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