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四项干部监督制度”选人用人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事关党的事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也是组织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点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重点研究和着力探索的新课题
近日,中组部就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提出了“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该项制度的提出,强化了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干部监督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本人就“思想干部监督制度”谈谈几点个人的想法
一、要在创新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自身防范意识
四项制度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深入整治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
《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了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
对干部中的“那些”行为树起了“警示牌”、架起了“高压线”,明确了责任的追究机制,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满意度
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提高思想、注意防范,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做到洁身自好、清正廉洁
二、要在创新领导干部相互监督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职能职责意识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对容易产生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问题;容易让干部群众对用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四项制度在体制和机制上得到了规范,坚持和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完善了领导干部的相互监督制度,对班子内事项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协商,严格规范了党内民主生活会,提高了民主生活质量,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为正确形式党员民主权利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民主氛围
三、要在创新领导干部群众参与制度上下功夫,提高干部的公众参与广度
根据《“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对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第1页共2页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