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规章制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维护社会公德
尊重顾主,热情主动,忠诚本分
具有自尊,自爱、自信、自强,守时守信的思想品德
具有爱心、热心、耐心、诚心的服务理念,热爱本职工作
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
具有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孕、产、婴的人身安全
工作规章1、在医院陪护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临床上虚心听取医生、护士的建议
绝不允许和医生、护士发生争吵
3、在陪护期间,月嫂之间不许扎堆聊天
不准串岗,空岗,抱着孩子在走廊里逛
4、工作期间,应主动熟悉客户生活习惯,做到“眼勤,手勤,嘴勤”
5、在岗期间要将手机关闭,严禁暗示或明示客户索要小费
6、严禁参加客户家庭纠纷,不向客户索要任何物品及额外经济补贴
7、月嫂之间要团结友爱,说有利于团结的话,做有利于团结的事,和睦相处
8、在岗期间月嫂不得私自答应客户的额外要求,要及时与公司沟通,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9、严禁挑剔客户的家庭情况,挑三拣四,找各种理由不进户,一经发现开除
10、月嫂未经公司批准与客户私下签订协议、接活,视为私签,一经发现开除
11、由于工作失误,责任心不强等其他原因,给孕、产、婴造成损害的,造成公司赔偿的,由责任人承担
12、月嫂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对不请假者,给予降级、降提成处理
13、无论什么原因月嫂回家,都必须押 500 元现金
14、回家后必须用当地座机,报平安,15 天报一次,对不报者视为私签,公司给予开除处理
15、在岗期间,客户对月嫂的服务不满意,提出换人的,公司扣除当事人 100 元,奖励接活月嫂
16、严格遵守工作流程,仔细填写工作记录表,并让客户签字认可
17、不得随意为产妇或家属讲解与医疗有关的问题,假如有异常建议去医院
18、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宣传、推销与公司无关的产品
19、在岗期间不得使用客户家电话,不得带自己客人到客户家,不得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