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聘任协议甲方: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络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联络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注册建造师管理措施》、《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措施》、《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措施》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到如下协议:一、 聘任内容1、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就职于甲方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岗位,且同意将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一级建造师(房建专业)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变更注册在甲方企业所在地
2、甲方聘任乙方的期限为 贰 年
即从07月10日到07月10日止
乙方每年聘任用合计为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
00元),贰年的聘任费合计为陆万元整人民币(¥60000
在双方签订好协议,乙方将有关证书及证件资料交给甲方后叁天内,甲方支付壹万伍仟元整给乙方,成功转注并公告后支付壹万伍仟元整给乙方
次年聘任费于成功注册日起算一年后一次性支付乙方三万元整人民币(¥30000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通过转帐方式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3、聘任期内,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有关证书证件,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并及时提供关证件(一般状况为: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给甲方使用
因聘任单位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规定导致证书使用过程中出现风险,一切后果均由聘任单位负责
聘任期内,受聘人需担任项目职务前,聘任单位应就项目详细状况与受聘人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把证书挂到详细项目上,担任详细项目职务费用另行协商,原则上乙方应积极配合
未同受聘人协商,私自做主使用证书,导致风险的,一切后果由聘任单位负责
任职的详细项目需要乙方到场协助处理有关事宜的,乙方须到场参与,乙方出场费用按 1000元一次计算,乙方出场所产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受聘人担任项目总监,项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