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都市职业学院业余党校考核措施一、学员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总评在 60 分以上为及格。考核成绩及格者发给武汉都市职业学院业余党校结业证书。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试(闭卷)两种形式。1.平时考核占 40 分,其中a.实践部分 20 分,社会实践校内或校外两种;① 校外社会实践根据实践的状况来评分,原则上不最低于16 分。② 校内社会实践分院、系两级别;参与院一级组织的社会实践的,能高质量的进行实践者给 14 分数,参与系一级组织的社会实践的,能改质量的进行实践者给 12 分数,b.考勤(含课堂体现)10 分,旷到一次扣 2 分,请假一次或迟到 15 分钟内扣一分。课堂体现不好者可直接取消学员资格。c.思想汇报 10 分。党校学员在培训期间至少写思想汇报10 片,没少一片扣 2 分。2.结业考试占(闭卷)60 分。总分达到 80 分以上的为“优秀” 总分在 70——79 分为“良好” 总分在 60——69 分为“合格”等第;总分达到 60 分,但在四个考核项目有一项未达到合格规定者总评为“不合格”。 每个部分均达到合格规定(60%),考核成果记入学员档案。 三、学员要严格遵守武汉都市职业学院生业余党校的规章制度,准时参与听课和其他各项活动。由各系(部、院)党校负责人负责考勤记录状况,如有特殊状况不能参与学习的要及时请假,并报团委同意。无故缺席或请假缺席达 2 次以上者,报校委会同意,改学员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培训结束时,根据武汉都市职业学院团委统一规定,学员要准时参与结业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参照《武汉都市职业学院业余党校考试大纲》。团委组织部根据学员学习状况,各项实践任务完毕状况,并结合平时体现和闭卷考试成绩,团委同意,择优发给武汉都市职业学院业余党校结业证书,同步其考核成绩作为该学员争取入党的一种考察方面。五、没有参与学习的学员不能参与结业考试。此前没有获得结业证的学员须重新报名参与培训学习,方能参与结业考试。六、考勤、思想汇报、社会实践、党课笔记有作假者一律取消学员资格,考试有作弊嫌疑者一律取消党校学员资格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