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大纲使用阐明为了贯彻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发〔〕3 号)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提高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税收执法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 3 月组织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为了协助税务稽查人员更好地把握《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措施》、《税务稽查案例》(中国税务出版社,9 月版,下称“考试教材”)的内容,同步也为考试命题提供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税务稽查人员和有关税务院校的专家,围绕考试教材,编写了《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大纲》,并作如下阐明:一、我们本着突出“实用性、普遍性、重要性”的原则编写本大纲。大纲分税务稽查管理篇和税务稽查措施篇。国地税稽查人员按照税收征管业务的划分范围,学习有关知识。二、税务稽查人员在学习《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措施》重要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要结合《税务稽查案例》融会贯穿地掌握各知识点。三、本大纲根据“立足稽查、重视实务”的规定,按照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对考试教材内容进行了提炼。其中,理解、熟悉、掌握的内容在考试命题中所占的比例约为 5%、35%、60%。由于时间所限,难免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国家税务总局考试大纲编写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税务稽查管理篇第一章 税务稽查概述一、税务稽查的基本内涵理解:1.税务稽查的概念;税务稽查的分类;税务稽查的地位。2.税务稽查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依法独立原则、分工配合与互相制约原则、客观公正原则。熟悉:税务稽查的基本内涵,包括主体、根据、对象、客体、内容。二、税务稽查的职能与任务理解:1.税务稽查的职能,包括惩戒职能、监控职能、收入职能、教育职能。2.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税务稽查任务。三、税务稽查法律关系理解:税务稽查法律关系,包括执法主体的特殊性、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税务稽查法律关系保护。熟悉:税收法律关系的一般内涵,包括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征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章 税务稽查和有关法律一、税务稽查有关法律概述熟悉:有关法律的分类,包括税收法律和其他有关法律,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尤其法,通则法和单行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献,国内法和国际法。掌握:1.法律合用的基本原则,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尤其法优于一般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