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第一章 协议双方第一条 协议各方:(转让方)甲方名称( 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职务:(转让方)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职务:第二章 协议标的及其转让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权
第四条 转让基准日:双方同意以年月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
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章 股权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美元、港币)万元
(如属无偿转让亦需明确) 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 股权转让价款,余款在审批机关批准本协议后天内支付
第四章 协议双方承诺及声明 第七条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股东会)之批准、授权, 并已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
第八条 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或可能给乙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记载,否则不利之法律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九条 甲方保证所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股权纠纷
第五章 履约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 办理完毕所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手续,在这些手续完成之后,乙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的转让款及利息,并向甲方收取人民币万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 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 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