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书第一章 协议双方第一条 协议各方:(转让方)甲方名称( 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职务:(转让方)乙方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职务:第二章 协议标的及其转让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权. 第四条 转让基准日:双方同意以年月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 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第三章 股权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美元、港币)万元。(如属无偿转让亦需明确) 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 股权转让价款,余款在审批机关批准本协议后天内支付。第四章 协议双方承诺及声明 第七条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股东会)之批准、授权, 并已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 第八条 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或可能给乙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记载,否则不利之法律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九条 甲方保证所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股权纠纷。第五章 履约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 办理完毕所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手续,在这些手续完成之后,乙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的转让款及利息,并向甲方收取人民币万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 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 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转让款不予退还.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通过解决。第七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 所签署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