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创新之思考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途径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如何通过强化工作创新,增强普法教育的生机和活力,已成为当前开展普法工作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创新工作理念,着力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有句名言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普法的功能和目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而是法治理念的渗透和法治文化的深入,更重要的是在于法律信仰的建立
我市“*”普法规划明确将新“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作为工作目标
面对新的要求,新时期普法工作要顺应时代要求,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在推进意识的理性化和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上功夫
(一)树立教育与服务相结合、以人为本位的理念
普法教育说到底是为了提高人的综合素质,服务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所以,在普法教育过程中,要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宣传者本位意识过渡到受众者本位意识,全心全意为受教育者服务
我们在普法的过程中,注重与普法对象的沟通与互动,根据广大人民群众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内容上做到贴近群众,形式上做到生动活泼,改变过去那种“主管部门说了算,宣传什么,你听什么;我用什么方式说,你就按什么方式接受”的行政命令式宣传理念
(二)树立动静法治(制)结合、以动态法治为主的理念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统称;法治是一种治国理念和方式
推进普法教育,不仅要宣传静态的“法制”,更要宣传动态的“法治”
要大力宣传宪政思想、程序制度、法律权威,通过各种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治信息、法治观念的交替传播和共同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着眼于从人的内在精神层面的需要出发,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行为,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治文化的形成、法治精神的培养、法律信仰的塑造
(三)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以权利为本位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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