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级建造师聘任协议书 甲方(企业):地 址: 联络人姓名: 联络电话: 邮政编码: Email: 乙方(执业资格持有者)姓名: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络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将其本人一级 (填写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通过甲方在国家有关机构注册,注册期限为 年,注册津贴原则为税后 元/年(人民币大写: /年),自注册成功之日起计算,按年支付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如下证书及证明文献: 1、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印章原件(变更注册)、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变更注册需要提供原单位的辞退证明
3、其他注册所需的资料(毕业证书/职业道德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 4、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 5 张
第三条 甲方收到乙方有关原件资料,经审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押金 元(人民币大写: 整),如因乙方原因未注册成功,此款由乙方全额无条件直接退还给甲方;如注册成功,甲方支付的预付押金转为注册津贴
执业资格在甲方注册成功后的 10 日前,甲方支付给乙方当年注册津贴余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注册满一年后的当月 10 日前支付次年全年注册津贴
甲方向乙方支付注册津贴,按乙方提供的下列银行帐户予以支付: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第四条 注册成功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的学历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注册印章交还给乙方
如甲方无故迟延的,每迟延一种月,应额外支付乙方人民币每月 2,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月),超过 15 天局限性一种月按一种月计算
协议期间,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