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清源污水垃圾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二、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三、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五、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指定专人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① 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②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 ③ 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 ④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推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三、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四、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五、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抢救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六、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七、现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四、作业者职责一、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二、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三、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四、严格根据“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