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的服务交流材料退休干部是党的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对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不但是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延伸,也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首先,做好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是进一步坚持干部退休制度,完善干部新老合作与交替机制的需要
以1982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为标志,经过26年的不断探索、实践,我国的干部退休制度已初步完善,干部新老合作与交替已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其次,做好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是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再次,做好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是完整地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需要;第四,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解决的两个认识问题一是要解决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上的管理主体定位问题,也就是党委和政府究竟该不该管的问题
一种观念认为,干部退休后,应该管,但他们回归了社会,就应该采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依托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去为他们服务,去组织和管理他们
虽然干部退休了,但他们曾经是直接为党和政府服务的国家公职人员,是党的干部,不能简单地将他们等同于一般的老龄人口,如果这样,既不符合党的干部路线的一贯要求和党管干部的原则,更是一种简单教条的、不符合中国特色的不负责任的做法
另一种观点认为,党的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各级党委成立了老干部工作部门,主要管的是离休干部,退休干部是不是也要由老干部工作部门去管,好像没有必要
这种观点,也是片面和不负责任的
众所周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和很多重要文件中,退休干部除了与离休干部在生活待遇政策方面有所差别外,无论在政治待遇的落实上,还是在发挥作用的组织上,都是与离休干部一起部署,一同要求的
只是由于前些年,地区经济的不平衡,使一些地方和部门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落实特别是医药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