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机构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含安技科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一)在分管职业安康安全行政副职直接领导和地方环境安全治理部门的指导下,仔细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安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治理本单位的职业安康安全工作。 (二)参与汇编或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打算,并催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毕。 (三)编制、补充、修订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视检查执行状况。 (四)编制本单位职业安康安全生产目的治理打算,起草目的治理责任状,仔细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五)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治理文献。负责对重大危急源和重要环境原因的识别、评价、掌握,并制定对应的措施。 (六)协助领导组织职业安康安全大检查,监视、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贯彻工作。常常深入现场,协助处理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状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汇报领导处理。 (七)组织对职工进展职业安康安全训练,包括新进人员的三级训练,指导安技员或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 (八)参与轻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提议。做好因工伤亡事故的记录汇报工作。协助重大事故/大事的调查。 (九)催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选购和定期发放工作,并参与验收。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专题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评比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制度。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十三)催促有关部门贯彻措施,保证员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尤其爱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员工体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