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厂内交通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胜利油田康贝管具有限公司厂区内
第二章:释义第三条:道路是指公司厂区内交通道路等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四条:机动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各种生产及检维修施工用途的机械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安全环保部职责1.负责组织厂内交通安全工作检查;2.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3.监督、检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第六条:生产部职责1
负责厂内承包商施工车辆(含特种车辆)的监督管理;2
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3
负责物资配送的日常交通安全管理
第七条:综合部职责1
负责公司公务和通勤用机动车辆的调配使用管理;2
负责公务和通勤用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车间职责1.车间负责厂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2.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参与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1、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领导审批,佩戴合格防火帽,符合相关安全要求,接受门卫检查后方可入厂,如果需要进入生产装置区,必须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消防车、医疗急救车除外)
进入生产区域机动车辆通行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12 小时
2、各生产区域岗位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进入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防火帽佩戴不符合标准或无《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的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
3、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域
4、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车辆转向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有轻飘、摆振、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