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加强设备与周转材料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周转材料使用效率,保证生产需要、设备与周转材料的正常使用及其安全工作,预防设备与周转材料使用管理不当引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制度包括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等职责和流程3、设备与周转材料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公司财物科是公司设备与周转材料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设备与周转材料的各项管理工作。3.2 设备租赁分公司负责公司本部施工大型生产设备与周转材料的调配、大修理、保管、检测、检查、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申请等工作,公司综合科负责办公设备和非生产性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综合科负责生活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各自单位设备与周转材料的管理工作。3.3 各分公司、项目部对设备与周转材料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等其他权益。各分公司、项目部应设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负责本分公司、项目部设备与周转材料使用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填报各种统计报表,设备与周转材料管理人员名单报财物科备查。3.4 项目部负责外部设备的租赁管理工作3.5 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公司范围内的承包工程、基本建设、维护修理用的施工机械、生产设备和列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其它设备等;周转材料包括公司范围内购置(或加工)的钢模板、钢板桩、贝雷架、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3.6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应明确专人(或兼职)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并形成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网络。4、设备与周转材料的购置管理4.1 随着施工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情况下,对施工设备和周转材料先进性、技术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司为保证总体的施工能力,对大中型机械设备和常用周转材料遵循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在总体调剂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由公司统一购置后租赁给各分公司及对外出租(见附后机械设备名录),其余专用设备与周转材料由各分公司申请批准后自行购置。4.1.1 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现有设备与周转材料状况,在当年度的 12 月底前编制下年度设备和周转材料更新计划报公司财物科,由公司财物科分析汇总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4.1.2 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使用需求编制设备与周转材料使用计划报公司财物科。公司财物科会同设备租赁分公司、综合科、综合部在充分调配现有设备和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