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复习重点:估价有关知识(6)1.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条件 ① 为了使土地估价成果符合客观实际,保持基准地价成果和宗地地价评估原则的现实性,在土地市场发生变化或影响土地价格的种种原因发生变化后,必需对地价进展重新评估,更新基准地价成果和宗地地价评估原则; ② 基准地价更新是在土地定级或划分均质区域的根底上,用土地收益、市场地价或地价指数等来全面或局部调整基准地价的过程; ③ 成果更新应充足运用原有资料,使新老资料具有持续性。成果更新后,原基准地价成果作为历史资料存档保留。 2.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内容 一般基准地价体系建立后,需要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做更新,更新内容根据市场变化状况而定,市场变化小时只需对价格做局部调整;市场变化大时需要调整级别等。 3.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途径 (1)以土地定级(或均质地区)为根底,以市场交易地价资料为根据,更新基准地价。 (2)以土地定级为根底,以土地收益为根据,以市场交易地价资料为参照,更新基准地价。 (3)以土地定级(或均质地区)为根底,以地价指数为根据,更新基准地价。 农地金融制度的建立 (一)农地金融制度的作用 1、满意农业进展的资金需要,增进农业可持续进展 2、有助于增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集约经营 3、有助于引导农户的经济行为,实现国家对农业的调控 4、保障农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我国农地金融的运行模式 我国农地金融运行模式应在土地金融主线理论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国情,吸取国外胜利阅历加以探究和设计。总的思绪是:以我国现行金融体制改革为根底,借鉴德国“从下到上”逐渐进展和美国“从上到下”迅速铺开的阅历,采纳“上下结合”的方式,运用股份经营形式,在国家财政支持下,组织集体和其他经济实体的力气,建立土地银行,共同建立农地金融制度。 1.土地信用资金的筹措 土地信用资金的筹措重要以发行债券为主,其资金来源重要有如下四个方面:财政拨付、发行土地债券、借入公共资金、向人民银行借款。 2.资金运用 土地银行成立后,将同其他银行一起成为我国农村资金的重要安排者和调整者。土地银行的资金运用,重要有两种形式:贷款和贴现。 土地储藏制度 都市土地储藏制度实际上是法律原则下土地使用权的调整转换机制,即由政府或托付的机构通过征购、回收等形式,从分散的土地使用者手中,把土地集中起来,并由政府或政府托付的机构组织土地开发,在完毕了房屋拆迁、土地平坦等一系列前期开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