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强化城乡弱势群体救助工作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这是有目共睹的,但同时也必须看到,由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和利益失衡,目前社会贫富差距增大、城乡弱势群体生活窘困的问题十分突出
这正是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因所在,也是我们在实现这一执政理念过程中必须要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从我们市XX县调查掌握的情况看,全县城乡贫困户大约占总数的14%左右
其中农村约占总数的10%左右,城镇可能要达到20%以上;就目前城乡贫困户类型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救济型,主要是指那些完全没有生活来源,脱离了社会救助就根本无法生存下去的贫困户,这部分人约占城乡贫困户总数的46%;另一种可以叫开发型,主要是指那些有致富愿望和吃苦耐劳精神,体力、智力、年龄、文化相对适应,因受资金、技术、信息等因素制约导致贫困,如果给予适当扶持就可能脱贫的贫困户,这部分人占城乡贫困户总数的约54%
综合分析城乡贫困户致贫原因,农村大致有十种情况:一是鳏寡孤独、痴苶呆傻,年老体弱,丧失了劳动能力;二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重病重残;三是天灾人祸,受到意外伤害;四是土地少,家庭上有老下有小,走不出去,发展二三产业又苦于没项目、没本钱;五是家庭底子薄,又要供孩子上学;六是好逸恶劳,不会种地或种不好地,小钱不愿挣,大钱挣不来;七是不会过日子,大手大脚,没有长远打算;八是承包田长期转租,土地升值后又要不回来,无地可种,其它收入又很少;九是只会干农活,土地又少,还不敢走出去务工,想搞养殖,没本钱;十是儿子成家单过,父母背负着为儿子娶亲时欠下的债务,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儿子又不愿意赡养
城镇有六种情况:一是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六种人”,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痴苶呆傻、盲聋哑、肢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