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672/-00344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专业人才管理 公布单位: 人事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生成日期: 09 月 21 日 名 称: 有关印发《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措施》和《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措施》的告知 文 号: 国人部发[]56 号 主 题 词: 人事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献 国人部发[]56 号 有关印发《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措施》和《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措施》的告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环境保护局(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总政干部部、总后基建营房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 我们制定了勘察设计行业《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措施》和《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措施》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 附表: 1. 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 2. 环境保护专业工程设计项目规模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专业工程设计人员的管理,保证环境保护工程质量 ,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合用于从事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物理污染防治、污染现场修复等工程)设计及有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从事环境保护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 实行职业准入制度 , 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是指经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证书》(如下简称资格证书), 并依法注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如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 从事环境保护专业工程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英文译为 :Register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