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储蓄有哪些特征和职能
答:(一)储蓄的参储主体是居民个人,而不包括企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
(二)储蓄的对象是指居民个人手中能合法支配或拥有的临时闲置或积余的货币
(三)储蓄的范围仅指储蓄存款,不包括居民个人手持现金、购置的有价证券及投资,更不包括实物
(四)吸储机构是储蓄机构
所谓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同意的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银行、信用社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
(五)储蓄以到期无条件还本付息为条件
(六)储蓄的实质是货币使用权的临时让渡
2、简述省辖通存通兑的基本运行方式
答:(一)实时记账:业务发生时,系统实时进行记账处理
代理社对发生的省辖通存通兑均视为自身业务,统一纳入本社账务核算,其凭证不再回归开户社
代理社应对受理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每日查对:代理社与开户社双方的帐务处理同步进行
每日营业终了,代理社加计代理存、取款的凭证张数、金额与当日本代他业务发生笔数、金额查对一致,次日与系统打印的通存通兑(本代他)明细表进行逐笔勾对,查对一致;开户社次日与系统打印的通存通兑(他代本)明细表进行勾对,查对一致
(三)当日对帐:各市中心每日营业终了,批量时系统自动进行对帐处理,并产生各市对帐成果清单,发现差错,按规定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四)逐层清算:因代理和被代理省辖通存通兑业务发生的应收应付资金差额,省资金中心与各市之间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清算;市清算中心与辖属营业机构之间采用“自下而上”逐层清算的方式进行清算
3、简述储蓄利息税的基本概念及扣税措施
答:(一)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是指以获得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以纳税人获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为纳税根据,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二)信用社在代扣税款时,应当在给储户的利息清单上注明已扣税款的数额
此利息清单视同完税凭证,除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