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岗前培训内容 一、安全员的职责。二、现行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重要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重要理解法律法规规定的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JGJ59-99)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检查评估资料》规定掌握工地安全评分措施和判定达标与否的原则。规定掌握工地安全资料的整理措施。四、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原则重要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原则》(JGJ1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高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等。重要掌握原则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五、《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原则》(JGJ/T77-)规定理解施工企业安全评价措施和判定合格与否的原则。六、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地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1、有关文献重要有:《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立案管理措施》、《河南省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不良行为纪录和公告管理措施(试行)》、《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措施(试行)》、《河南省建设厅有关建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约谈制度的告知》、《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行细则》、《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暂行)措施》、《三门峡市建委有关实行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安全行为监督考核百分制的告知》2、监管程序及规定:(1)审查工程动工之前报送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符合规定后,为其办理安全监督立案手续;(2)安全监督人员常常到工地巡检,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暂扣执业资格等行政惩罚;(3)安监站每月对所有工地进行安全百分考核,考核成果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工地予以通报和惩罚,对基本合格的工地列入重点监督对象;(4)工程竣工后,安全监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