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得基本规定,具有一定得食品卫生知识与食品卫生有关得法律法规知识。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与工作与临时参与工作得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上岗位操作。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她有碍食品卫生得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得工作。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得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得卫生习惯,并且做到:(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二)穿戴清洁得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四)不得在食品加工与销售场所内吸烟。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成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扬先进得根据之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与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得规划。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措施,做到亮证、亮照经营。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与知识得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容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得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与奖励,制止违法行为。七、执行食品安全原则。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监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汇报制度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原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与公众负责,采用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对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置专职或者兼职通过培训合格得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行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贯彻责任到人与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防止与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贯彻监管部门得监管意见与整改规定。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规定,组织贯彻贯彻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