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各类机械设备是建筑安装工程赖以完成任务的重要工具,管好用好各类机械设备,是施工单位能否按时顺利完成任务的重要保证,为了管好用好大型机械,使其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2、一般规定:2
1、各种大型机械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维修、保持完好;2
2、大型起重设备,运输车辆、推土机、装载机,必须定人、定机、持证上岗,他人不得随意动用;2
3、驾驶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无精神系统疾病,听力、视力无障碍,体检合格;2
4、驾驶人员上机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方向、制动,灯光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2
5、操作人员,当出现班前喝酒,情绪不安,精神不振等异常时,不准登机操作;2
6、如驾驶一种型号的机械设备,因工作需要转驾另一种机械设备时,必须经过该机械设备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3、各种起重机械:3
1、各种起重机械安装完毕,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过有资质的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移交运行单位投入使用;3
2、起重机械标牌应清楚,名称、型号、起重能力、制造厂家,出厂日期技术参数等齐全;3
3、使用单位应根据起重设备及具体的使用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如交接班制,安全技术细则操作规程,检修培训设备档案制度等
4 起重机械的工作负荷,不允许超过铭牌规定、在特别情况下满负荷起吊或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必须按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全作业票后,在专责工程师和施工场地负责人指挥监督下,方可实施;3
5、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和附近工作,起吊有爆炸危险的物品,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报有关技术主管批准方可持安全作业票在施工场地负责人指挥和监督下实施;3
6、起重机械的制动、限位、连身卡等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统一指挥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①、被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