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房地产经纪概述大纲:1、 掌握房地产经纪的含义和分类;2、 熟悉经纪的特性和房地产经纪的特性3、 掌握房地产经纪的必要性和作用;4、 理解房地产经纪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 房地产经纪的含义及分类一、房地产经纪的含义(一) 经纪的含义经纪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中介服务活动,详细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居间、代理、行纪等服务方式,促成委托人与他人的交易,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经济活动。(二) 房地产经纪的含义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提供的居间或代理等专业服务,并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的经纪活动。+二、房地产经纪的分类(一) 房地产居间与房地产代理就房地产经纪而言,如按服务方式分类,重要分为房地产居间与房地产代理两大类。1、 房地产居间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向委托人汇报签订房地产交易协议的机会或者提供签订房地产交易协议的媒介服务,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的经济行为。2、 房地产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委托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房地产交易,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用的经济行为。其中,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是目前房地产代理活动的重要类型。3、 房地产居间与房地产代理的区别是两种不一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方式,在法律性质上有明显的差异:在房地产居间业务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同步接受一方或相对两方委托人的委托,向一方或相对两方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而在房地产代理业务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只能接受一方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事务,由于国家法律没有有关代理人可以同步接受相对两方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业务的解释。房地产拍卖也被一部分房地产业内人士视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但目前在我国,房地产拍卖必须由拍卖企业进行,并不属于房地产经纪业的业务范围。(二) 新建商品房经纪与存量房经纪根据房地产经纪活动所在市场不一样,可将房地产经纪分为新建商品房经纪与存量房经纪两大类。又称为一手房经纪和二手房经纪。新建商品房市场经纪,一般采用代理的经纪方式。(三) 房地产买卖经纪与房地产租赁经纪根据房地产经纪的促成的房地产交易的详细方式不一样,可将房地产经纪分为房地产买卖经纪和房地产租赁经纪。房地产买卖经纪包括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存量房买卖居间和代理,是目前我国房地产经纪活动的重要类型,并重要集中于住宅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