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万高速公路 B2 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中建四局巴万高速公路 B2 标工程项目部承包方(乙方):黄小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4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第二条:合同承包范围1
第三条:承包方式第四条:合同价款1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第五条:驻施工场地代表:1、 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姓名: 王赞2、 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职责: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
3、 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姓名: 黄小东 联系电话:153866377774、 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批准的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责任:1
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确定修改范围
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第七条:乙方责任:1, 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2, 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安全及工程保修责任
3, 乙方所供应材料,应保证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4, 明确施工场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主要工种上岗证
5, 分包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CI 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6, 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增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