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秋 季 开 放 教 育医 学 科 药 学 类 药 学 专 业 ( 专 科 ) 集 中 实 践 环 节 教 学实 行 方 案为了加强开放教育医学科药学类药学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的组织和实行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教学工作规范》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作业(设计)教学工作规范》,结合我校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实行方案。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作业(论文)。一、毕业实习(一)目的与规定毕业实习是开放教育医学科药学类药学专业(专科)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让学员有目的的深入工作实际,培养学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从而为从事医药工作打下基础。(二)实习场所规定在医院工作的学员以医院药剂科的实习为主,社会药房可安排 1 周实习;在社会药房工作的学员以社会药房实习为主,医院药剂科可安排 2 周实习。假如就业需要或实际工作需要,学生也可以选择有实习条件的药厂、药检所(室)进行实习。原则上规定选择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药剂科和具有一定指导能力的药物批发及零售企业(社会药房)进行毕业实习。(三)毕业实习的组织1.各教学点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成立药学专业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及实习单位状况,组织实习小组,确定组长和指导教师,指导各组学生制定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计划。2.毕业实习的组织状况(包括实习计划、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实习小组组员名单等)均报送省电大开放教育学院及教务处立案。3.毕业实习完毕后,学员须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指导教师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估成绩并签字和评语,实习单位盖章。毕业实习结束后,将所有填报表格一式一份,由指导教师集中送交开放教育学院。5.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实习者所选作业内容有一定的研究,并能运用现代教学媒体、能常常到各实习点指导学生的老师。(四)毕业实习内容及基本规定医院药剂科1.西药房(1)熟悉处方格式、内容及对的书写措施;理解常用处方的拉丁文缩写及多种处方的保留制度。(2)能按照工作程序完毕审方、划价、配方、发药等工作。(3)熟悉毒、麻药物的种类及管理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