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考试录取选调生面试公告根据《有关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取选调生简章〉的告知》(桂组通字〔〕144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崇左市考试录取选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人员名单根据崇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崇左市考试录取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 100 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 50 分的规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李想等 174 名考生进入面试(详细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见附件)。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7 月 24 日(上午 8︰30 开始)面试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江南一中【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路 189 号,从崇左汽车客运站乘坐 1 路(西)公交车到江南一中站下车即到,或从崇左火车站乘坐 4 路车到新华书店下车,往前走 100 米到江南新民路口,转乘 1 路(西)公交车到江南一中即到】三、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地点、规定(一)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报到、验证时间:2010 年 7 月 23 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到、验证地点:崇左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地址:崇左市新城路 1 号市行政中心市委办公区 3 楼 309 室,从火车站乘坐4 路公交车或从崇左汽车客运站乘坐 2 路公交车到友谊龙峡路口下车,步行 700 米左右即到市行政中心)(二)参与面试的考生须按招考简章的规定提供如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1、身份证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3、毕业证、学位证4、“四类项目”人员服务基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5、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第(二)类照顾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期间和规定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有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有关责任由考生承担。四、考生注意事项(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期间及规定到指定地点报到、验证,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面试。(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与面试。(三)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须在 7 月 24 日上午 7:40 前抵达面试候考室参与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与面试。凡未在 8︰00 前抵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联络电话:0771—7969818联络人:刘桂杰附件:崇左市考试录取选调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