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村乡中心小学临聘老师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临聘老师包括全职返聘老师和临聘代课老师
第二条 聘用条件1.临聘老师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教育专业背景,讲普通话,并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临聘老师年龄原则上不得大于 60 岁,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2.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仪表严谨,举止端庄,谈吐文明
无刑事犯罪及其它黄、赌、毒、参加非法宗教等不良记录
第三条 聘用程序学校根据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公告,按以下程序实施聘用:1.学校主管教学领导按规定审核临聘老师的学历、专业背景、身份等材料
初审合格后,填写登记表,并由学校教导处等有关部门对临聘老师进行简单专业考核
2.考核合格者,其聘任资料由教导处上报校长审批,经审批后,试用一个月
试用期满,由教导处代表学校与临聘老师签订《临聘老师聘用合同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应聘者和教导处(人事管理)保存
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第四条 工资待遇 1.临聘老师月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工资+绩效奖+班主任津贴+教龄(管理)工资
临聘老师工资每月由主管教学领导根据考核情况,制单签字,上报财务处报账
2.临聘老师基础工资 1500 元/月,绩效奖 100 元/月
班主任增加 100 元/月岗位工资
设置教龄工资,连续在本校工作满 3 年,由次月起增加教龄工资 100 元/月
上述工资中已含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统筹费用,由本人自行支配缴纳
3.学校根据社会生活进展水平,可对基础工资进行调整
工资总额应保持与社会其他工作岗位基本相当
4.参加学校工会并按时交纳会费的,按正式老师同等对待,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5.临聘老师若次学期续聘,寒假享受 500 元/月的生活补助,暑假享受 200 元/月的生活补助
6.单独承担其他工作或承担临时性工作任务,单独发放补助
7.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数计算工资,五天以内按月工资的六分之一核算;十天以内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