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地铁质安〔2024〕36 号关于印发《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室,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远程监控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管控,法律规范质量安全关键节点验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建设单位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24〕87 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24〕5 号)等法律、法规及地铁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 2 月 27 日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较大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控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根据《 危 险 性 较 大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 ( 建 质〔2024〕87 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24〕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1.验收施工准备情况,即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2.工程验收,即对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对比设计图纸、相关验收法律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第三条关键节点是指容易引发较大或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一)深基坑开挖施工;(二)盾构始发、接收施工;(三)盾构/暗挖下穿(或近距离侧穿)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四)盾构/暗挖下穿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施工;(五)盾构过矿山法隧道(空推掘进)施工;(六)联络通道开挖施工。第二章 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组织第四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由关键节点分部(或分项)的地铁集团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由工程管理部门副科长或科长担任验收组组长(特别重要的关键节点验收由副部长或部长担任组长),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总监工程师、专家组组长任副组长.第五条 验收组组成:(1)地铁集团工程管理部门、质量安全部、设计部的相关人员;(2)勘察单位(如涉及)项目(或专业)负责人;(3)设计单位项目(或专业)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