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广 播 电 视 大 学各有关专业(开放本、专科)《法学概论》教学大纲第一部分 大纲阐明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是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根据中宣部、教育部《有关一般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行工作的意见》而在电大文科类非法律专业中设置的公共基础课。开设《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为此,规定学员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重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可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二、先修课规定1、学习《法学概论》,应有一定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为基础,同步,《法学概论》课程的开设时间在原则上应放在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基本的公共基础课之后,专业法律课之前。2、以法律这一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与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学科有关不一样程度的联络。为了避免与有关学科发生不必要的反复,在《法学概论》的教学中,应将重点放在法学特定的研究对象上。三、课程教学基本规定《法学概论》作为非法律专业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在教学的深度和广度上应有别于法律专业的法学课程,教学重点应放在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掌握上。四、教学措施和教学形式提议《法学概论》采用重点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重点讲授的重要内容为《法学概论》的重点、要点、难点和疑点,协助学员很好地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严谨的学风和良好的学习措施;同步应结合某些简单的常见的多发的实际案例来分析基本的法律知识,初步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实际生活中一般法律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应亲密注意网上教学资源,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实行细则、平时作业 、单元教学信息、考试大纲和有关教学资料等。五、课程教学规定的层次课程教学规定分为理解、掌握层次,每一层次均有详细的规定。理解规定学生对所给的问题有全面和一般的认识;掌握是规定学生对所给问题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对的地记忆,并能运用理论分析实际案例或进行必要的发挥。第二部分 课时分派课程教学总课时数 90(其中课程课时 45,无试验),5 学分。教 学 内 容课内课时试验课时一、导学第一章法理学12二、第一章法理学 第二章宪法学12三、第三章行政法学3四、第四章刑法学3五、第四章刑法学 第五章民法学1.51.5六、第五章民法学3七、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