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内部经营管理责任合同经营合(2024)第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施工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1
2、 工程地点:1
3、 建设单位:1
4、 结构类型:1
5、 建筑层数:1
6、 建筑高度:1
7、 建筑面积: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为准
甲方把富士庄园 水电安装工程以及设计变更,承包给乙方(电梯、消防除外)施工
乙方按工程含税总造价的向甲方上缴施工管理费用(包含施工水电费用),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 承包方式:第四条、 工程质量:第五条、 安全事故:1、 凡不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及人为事故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2、 凡离开施工现场米以外的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和刑事犯罪事故,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付款时间及拨款数额1、主体框架结构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
2、二次结构(砌体工程)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
3、安装工程基本完成后,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5%
4、验收完工后半个月内付总工程量价款的 95%
5、余 5%待保质期满一个月内将所有工程余款付清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结算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及有关说明,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二天,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业主到现场检查,经甲方会同业主检查合格才能办理隐蔽验收手续,若乙方自行隐蔽,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 在工程验收前二十天内乙方应将本工程分部分项承包值结算(含计算底稿和签证资料)以及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乙方与各班组结算情况资料送交甲方核审
并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