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曙光社工专业服务法律规范化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机构社工专业服务,保证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根据规定,特拟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机构各领域专业服务的法律规范化管理,制定个案、小组、社区三大工作方法的法律规范化管理.通过对前线同工实务工作的有效管理,法律规范机构专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第二章 个案工作法律规范化管理第三条 为法律规范机构个案工作管理,结合机构服务领域和社工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四条 机构社工应恪守社会工作职业操守,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及时有效的个案服务.第五条 个案的评估与界定前线同工经过初步评估求助者需要,界定求助者所需服务,初步判定是否符合开案的条件,并分别进行相关的工作。1、对于不符合开案的服务对象。对不符合开案的服务对象,社工要尽可能地提供一些有帮助的信息,并填写相关表格(例如访谈记录表、查询接案探访记录表等)。2、对于符合开案的服务对象。对于符合开案的服务对象,社工需初步了解基本情况,并填写相关表格(如接案信息表、个案基本资料表等)。第六条 个案工作的审批在经过社工初步了解情况,需填写相关表格并发电子版或手写版给督导审批,经督导批准后,方可开案进行专业服务。但如有特别情况也可先开案,后补办审批环节.如咨询个案多数是在一日内完成从接案到结案的过程,社工可开展咨询个案为先,后补办审批环节。个案批准后的跟进工作一律填写在个案服务记录表中.第七条 个案工作的开展1、在经过督导审批后,社工需进行个案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个案服务;2、开个案时社工需要严格遵循社会工作工作原则,真诚、同理同感、接纳案主,向案主提供最需要最及时的服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酬劳、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或者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第八条 个案工作的结束1、服务目的达到后,个案工作结束。 社工须将结案报告及该个案的所有材料装档案袋递交督导或机构,审批后方可结案。没有保管条件的领域每季度由社工将已结案的个案材料原件交机构存档,复印件自行保存;2、个案转介后,个案工作结束.1)在开展个案服务中,对于超出社工职能范围的或处理不了的个案,社工可评估案主需求,经案主同意可转介至其他社工或兄弟机构跟进;2)个案的转介工作分为机构内转介及机构间转介两种方式,社工须确保转介工作确定无误方可交督导或机构审批;3)社工接到同工个案转介时,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