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满足公司进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培育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进展需要的高素养职工队伍
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的作用,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根据《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职工教育经费是职工教育培训活动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必须作好记录和评价,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教育经费的足额提取与合理使用
第五条 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公司的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 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派送的各类培训的培训费、老师的授课费、与培训直接相关费用在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期间差旅住宿等费用不能在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二章 经费来源第七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进展的决定》(国发[2024]16 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 1
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
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的教育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1
第三章 经费的管理第八条 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职工教育经费的主管部门
第九条 凡由我公司统一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班,各部门在提出培训需求时应一并提出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
培训主管部门收集汇总,经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列入教育培训经费预算
计划外需增加的培训项目经费,有关部门应向人资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权限交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第十条 为使我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更加法律规范化和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