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本科)(课程代码 6089)考纲解读※课程自学教材1、《劳动关系》程延园主编,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人力资源管理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1 月第二版
2、《劳动法》关怀主编,二十一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 月第三版
※不作规定:因两门课程合并为一门课程应合理精简的内容,重要有:(1)《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四章(第一、二、三节)、第八章
(2)《劳动关系》第五章、第七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
考试内容安排:《劳动法》占 70% ,《劳动关系》占 30% 《劳动关系》第一章 劳动关系导论第一节 劳动关系的概念重点:劳动关系的本质、主体与特点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体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呵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用人单位)
其中,劳动者也称劳动主体,用人单位亦称用人主体
从狭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一方是员工及以工会为重要形式的员工团体,另一方是管理方以及雇主协会组织
两者构成了劳动关系的主体
劳动关系的特点1,个别性与集体性
个别性指个体劳动关系;集体性集体劳动关系
2,平等性与从属性
平等性,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协议之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劳动条件的维持或提高与管理方协商时,无服从的义务
从属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服从管理方指示的义务
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
对等性义务,属于双方利益互相互换,而非对等性义务则属于伦理上的规定
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分别指:酬劳和福利,劳动契约及雇员的体面、尊严、归属感、成就感和满足
第二节 冲突与合作重点:冲突与合作的本源一、合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