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认证考试机考(试点)考务工作手册第一部分 综述一、 为规范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认证考试机考试点工作,根据《有关开展外经贸从业人员机考(试点)工作的告知》([]外经贸考字第 12 号)精神特制定本手册。二、 本手册是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认证考试试行机考工作的根据。三、 本手册由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认证考试中心(如下简称“全国考试中心”)负责起草、修订、解释,并由有关机构贯彻执行。四、 本手册附录内容与正文内容具同等效用。第二部分 机考实行机构一、 全国考试中心,是机考工作的领导机构,其职能是:1、 审核、公布机考实行方案与有关管理规定。2、 确定机考实行机构。3、 制定、审核机考题库。4、 监督机考实行各责任单位规范开展机考试点工作。二、 机考技术支持单位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企业(下称“ATA 企业”)为机考技术支持单位,其职能是:1、起草机考管理与技术方案。2、受全国考试中心委托向各机考单位公布有关机考考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贯彻贯彻。3、受全国考试中心委托对机考单位有关人员提供培训。4、按照考试方案做好机考准备及实行工作。5、负责试题及考试软件的接受、保管和保密工作。6、考试期间,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按照《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认证考试-考场突发状况处理应急预案》(见附录一)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上报全国考试中心。7、对考务管理人员和考生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考试期间遇有多种违纪现象时,先行上报全国考试中心,并按照《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认证考试-考场须知》(见附录二)的有关规定处理。8、做好各次考试的总结和机考单位的考核评估工作。三、 机考试点实行机构(下称“机考单位”),是机考试点工作的详细贯彻单位,其职能是:1、根据全国考试中心有关机考试点工作的安排,承担机考试点的详细工作。2、协调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源,推进机考试点工作。3、贯彻机考环境、组织机考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考生报名确认、按照规定开展考试管理工作。4、完毕考试承接机构承担的其他考务与服务工作。第三部分 机考单位的申报一、 全国考试中心授权的各考试承接机构可将下列机房申报成为机考考场:1、各考试承接机构所属院校自备机房。2、与 ATA 企业有过考试项目合作的机房(ATA 企业考试机站名单各地机考单位可向考试中心征询)3、经考试中心同意的其他机房。二、 机考考场硬件设备配置原则1、考试室服务器和考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