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王琳《光明日报》(20XX年10月31日02版)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是近期海内外舆论目光聚焦的核心
“依法治国”最大的“升级”就是把之前常见的“法律体系”变成了“法治体系”
法律体系是静态的文本,法治体系则是动态的法的实现过程
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就必须让静态的法律从文本走进国民内心,并指导具体行为
如公报中所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法学界有两句名言
一句是伯尔曼说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另一句是卢梭说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将法律信仰视为依法治国的基石,一点也不为过
从1986年起就开始了全国性的普法教育活动,到今年已是“六五普法”的第四个年头
从“送法下乡”“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再到“送法进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可称明显
但客观而论,这种普法的成果离“全民守法”还有相当的距离
过去,民间对中国的法治现状有这样的调侃,“三个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三个司法原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三个法治状况: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
尤其对于一些权益受到侵害的民众而言,“信法不如信访,信访不如信网”几乎成了超越法律之上的1“规则信仰”
当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阻碍于公平正义面前时,当法律武器难以帮助公众排除维权障碍时,从法外寻求救济乃至激进措施就很容易发生
另一方面,法律信仰的培育,还得着眼于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让所有人都能从“听得懂的良法”和“看得见的公正”中,去获得对守法的内心遵从
立法要科学,执法要严格,司法要公正,权力运行要在法律划定的轨道之内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第1页共2页法必究”基础上,进一步要求了“科学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