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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质安监字〔〕14 号 签发:陈高立有关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部分特种作业人员考勤工作的告知各省管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加强省管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健全项目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贯彻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保证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尽职、履责,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站实际,经研究决定,从二
九年十一月一日起对所有在建的省管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实行考勤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规定告知如下:一、考勤的重要对象省管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任命的项目管理人员及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均纳入考勤范围
施工单位详细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机电设备管理员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垂直运送起重设备的司机、指挥等部分特种作业人员
监理单位详细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二、考勤的重要措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管理人员及部分特种作业人员的考勤工作,考勤可以采用签名、打卡、指纹考勤等措施
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监理部管理人员的平常考勤工作,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及部分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常考勤工作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例行抽查检查时,应加大对项目管理人员及部分特种作业人员的考勤督查力度,并将考勤纳入平常监管工作
三、其他规定1、项目建设的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应分别建立考勤制度,明确奖惩措施
2、考勤工作要严厉认真,严禁代打卡、代签字;提前或后补打卡、签字等造假行为
造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对有关人员进行惩罚
3、监督机构根据平常项目管理人员及部分特种作业人员的考勤状况,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重要管理人员到岗率不高或监督抽查持续二次不在岗履职的工程项目可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