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刑法第 263 条),抢劫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抵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
它不以抢劫的财产价值为定罪量刑标准,其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实行了暴力手段,因此也就出现了抢劫了一块钱也被判有期徒刑的案例,那么我们今日就介绍一下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凡年满 14 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基准刑:根据最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若抢劫一次的,可在 3—6 年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 2000 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 1500 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假如有其他情节可能会加重处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什么是殴打他人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
行为方式一般采纳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
依据本条规定,殴打他人属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殴打的行为方式、行为地点和伤情轻重等,应当作为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处罚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损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其他相应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损害他人的;(二)殴打、损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