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所向,所向披靡校车安全管理方案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常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常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 5 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 50 公里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2 无照驾驶3 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4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5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
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6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7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
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别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
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认真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接送学生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