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1、总则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铁路工程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及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合用于新建、改建原则轨距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的施工
对于客运专线和高速铁路的施工,应视项目详细状况,做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行和监督
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及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程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的详细状况,编制实行细则,经同意后贯彻实行
既有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有关既有线施工保证行车安全的规定
同一工地有几种单位同步施工或不一样专业交叉施工时,应共同确定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做好协调,共同执行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配、新材料时,必须制定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施工人员身体应健康,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凡患有不适宜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的防护用品
施工所用多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铁路工程施工中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
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和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原则的规定
2、基本规定2
1 既有线施工一般规定 当施工需封锁线路或停用运行中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设备影响行车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规定期限内向 铁路运送部门提报施工计划
在施工计划实行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同意的施工计划, 向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要点申请手续
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容许施工命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