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采购框架协议【 】【 】买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1. 买方:【 】,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 】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2. 卖方:【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 】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卖方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3、 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买方同意购买本框架协议附件一中所列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框架协议。第一条 定义1.1“买方关联公司":是指买方及其分公司,以及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主营移动通信业务的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合法继承人.1.2“卖方关联公司”:是指卖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分公司、由卖方设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合法继承人。1.3“一方”:指买方或卖方中的任何一方.1.4“双方”:指买方和卖方.1.5“合同产品”或“产品”:指订单中所确定的设备、安装材料和备件、配件和辅件,以及相关软件介质。1.6“服务”:由卖方或卖方专家向买方或买方的关联公司做出的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产品的交钥匙工程实施(或督导安装测试,具体见技术法律规范书的分工界面)、检验、系统运行、支持等。1.7“采购合同”:指由本框架协议正文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及本框架协议项下任意一个订单共同构成的整体。1.8“订单":指买方和卖方依据本框架协议签订的纸质订货单据,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的名称、数量、交货时间、价格等,订单(及其附件)与框架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完整合同,凡订货单据中未涉及的内容,均依据本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1.9“折扣率":指卖方按目录价给予买方价格减让的部分所占目录价的百分比。1.10 目录价:卖方针对买方公布的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区域内有效的产品标准价格,该价格在上述期间内不进行变更。1.11“初验”:指买方的技术人员在卖方及买方人员的协助下,按卖方和买方确认的验收法律规范对合同产品进行各种技术指标测试.假如合同产品达到【 】中卖方承诺满足的所有技术指标,买方和卖方将签署初验合格证书。1.12“试运行":指签署初验合格证书第 2 天起合同产品连续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