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公司检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各类检维修项目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安全,降低费用支出,保障正常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检修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所承担各生产装置维护包保、设备检维修以及承担实施的技措、技改项目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公司生产管理处职责 (一)负责各生产装置年度检修计划和装置停工检修施工计划的审核、分配及现场实施过程的检查、协调。 (二)及时安排生产任务,编制工程令号并安排施工 。(三)负责签订各类施工合同(年度维保合同、工程合同等),及时组织重点项目的施工验收。 第四条 公司技术质量处职责 (一)负责检维修项目(含与检维修同时进行的技措、技改)的技术、质量全过程管理。 (二)负责检查审核工程项目交工资料完成情况。 (三)负责现场技术、质量问题的解决。 第五条 公司安全处职责(一)仔细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二)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记录、台账,负责公司的安全、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三)负责审查审批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各类检修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四)负责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六条 公司经营处职责 (一)负责检维修所需物资材料的落实.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职责 (一)配合公司做好生产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施工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做好维保装置检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三)组织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第三章 检修施工管理第八条 各类检维修项目,均应根据项目计划和技术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公司相关处室要加强监督、协调,做好实施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制定完善周密的施工方案。督促落实施工人员、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起重等各类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和发证,做到持证上岗。 第九条 检修作业前,施工单位做好有关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条 对于重大检修项目,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 装置停工检修要组织成立检修指挥部,明确责任。 第十二条 检修指挥部由公司领导、生产管理处、安全处、技术质量处以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计划调度、施工技术、材料供应、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生活后勤和宣传组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做到“四个统一” ,即统一思想、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负责人和安全、施工、质量负责人,将负责人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