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一、检维修前应做到:1、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对相应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2、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为检维修人员配备适当劳保护品;4、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二、检维修现场应做到:1、检修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指定地点存放,堆放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
2、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
3、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
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
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防护用品
检修现场严禁吸烟
保持检修环境洁净,清理出的废旧及时清理
三、检维修中动火、登高、受限空间、起重作业的重点要求:动火作业:使用电焊、气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酷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
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六大禁令”(动火证未经批准, 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 不清洗、置换不合格, 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不消除周围易燃物,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2、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实行措施
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作用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 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 10 m,不得曝晒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