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 主持撰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行细则,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平常性工作;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给业主及总包单位提出审查意见;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状况进行人员调配,并在实行监理工 作过程当中,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进行调换;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包括监理例会),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献和指令;6.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动工汇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 审查签订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 调整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协议争议、处理索赔、审查工程延期;11. 组织撰写并签发监理月度汇报、监理工作阶段汇报、专题汇报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 审查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估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看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如下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 主持撰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行细则;2. 签发动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3. 审查签认竣工结算;4. 调整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协议争议、处理索赔;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状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进行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