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接收管理制度 (一)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开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实行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三)门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中心抽血室工作人员抽取,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急诊值班人员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四)抽血全部使用负压真空管,一人一带一垫一针,无菌操作
(五)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六)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七)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实行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八)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
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
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法律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九)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十)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十一)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十二)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
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十三)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