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复习指导之行政复议法 【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实现其行政职能的方式措施的总称。 【行政程序法的原则】 当事人参与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在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决定前必须予以当事人向行政机关体现自己意见的权利和机会,否则这种行政决定可以由于缺乏最低程度的程序合法性不能获得法律效力。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1、听证制度 2、信息公开制度是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政府文献、档案材料和其他政府信息的制度。 3、行政调查制度。有关行政机关获取公民、法人和组织的个人信息档案,从事商业经营和公共事业活动信息档案和有关证据材料的制度。首先是调查权限,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授权的范围理由,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另一方面是调查程序,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应当遵守有关单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 4、阐明理由制度。是有关行政决定必须阐明其理由和真实用意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尤其合用于行使裁量权限和不利于当事人的行政决定。意义重要是防止行政专横和权利滥用,便于司法审查和法制监督,阐明理由是最低程序合法性规定。 5、行政案卷制度。有关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行政程序制度。意义是使行政决定建立于按照法定程序形成的客观事实之上规范认定程序和认定成果的权威性,排除外界对行政决定的不妥影响和干预便利司法审查和法制监督。 【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与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详细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适性审查,并作出裁决处理行政侵权争议的活动。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行政监督制度。行政复议是权利救济制度、行政监督制度。是一种行政行为制度,最终是一种行政裁判制度。 【行政复议的原则】 1、合法原则,规定复议活动对法律的服从具有与法律的一致性。 2、公开原则,应当满足和保障当事人和公众的理解权、监督权。 3、公正原则,严禁对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偏私和袒护,平等看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无论是在程序权利上还是在对实体权利的处理上。 4、及时原则,行政机关处理案件应当尽量程序简单时间短暂,以使行政争议较快得到处理,行政关系得到教款确定,行政制度得到较快恢复。 5、便民原则,行政复议应当将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和支出作为基本活动准则,如不收费,当事人选择复议机关、结案时间比较短等。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