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法规政策汇编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安徽考区办公室五月目 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3)执业兽医管理措施 …………………………………(34)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措施 …………………(46)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措施 ………(57)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手册 ………………………(64)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行方案…(84)安徽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方案…(99)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 年 7 月 3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防止、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增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喂养、合法捕捉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也许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本法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防止、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四条 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一)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用紧急、严厉的强制防止、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二)二类疫病,是指也许导致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用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 (三)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也许导致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前款一、二、三类动物疫病详细病种名目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条 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防止为主的方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行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乡级人民政府、都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防止与控制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