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告知皖人社秘〔〕149 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告知》(人考中心函〔〕28 号)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就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告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 9 月 8 日至 9 日举行,详细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日 期 时 间 科 目 9 月 8 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 月 9 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 3 科均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二、考试管理模式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不免试考 4 科的人员须在持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方为合格;免试考 2 科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档案号是实行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保证成绩有效滚动。三、报考条件根据《有关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措施〉的告知》(国人部发〔〕13 号)和《有关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措施〉的告知》(人发〔〕87 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7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9 年。(二)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5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7 年。(三)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3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5 年。(四)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满 2年;或获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毕业,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3 年。(五)获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1 年;或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有关业务满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