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所安全员工作原则1、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管理制度。2、提出并组织实行本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的。监督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贯彻,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贯彻。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并贯彻安全管理措施,认真开展安全考核。4、组织对本所配电网和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检,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校验检定。5、强抓安全工作,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的调查和事故分析,并作好安全事故记录和上报工作。准时、精确填报各类安全报表。6、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三大措施”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贯彻状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改善提议,认真督促各级人员贯彻“三不伤害”原则,坚决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7、 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对应整改意见,作好详细记录并向领导汇报。8、依法保护本所电力设施,作好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9、认真组织并贯彻好员工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和安规考试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10、 建立健全员工岗位培训档案和个人安全档案,认真组织并贯彻好社会电工的培训、考核、年审、发证工作,强化社会电工进网作业的管理。11、 完毕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