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窑镇实验小学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师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推动学校文明创建工作,落实校领导、室处、班主任、任课老师、门卫及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等层级管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禁毒”宣传及日常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
根据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共青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各级指示精神,以及县育局关于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要求,根据分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学校特以书面形式规定职工承担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以便落实好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制
一、承担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责任1、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毒品预防知识,努力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2、切实仔细做好本岗位职责范围所涉及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3、仔细贯彻并自觉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遵守《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在自己做到不涉毒、不吸毒、不贩毒的同时,要积极利用各种渠道,教育学生不涉毒、不吸毒、不贩毒
4、班主任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禁毒”宣传工作,举办一次“禁毒”教育主题班会、组织本班学生参加“禁毒”知识征文竞赛、进行一次“禁毒”演讲竞赛、刊出一期“禁毒”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等四个一活动,提高学生对吸毒、贩毒危害性的认识
5、各任课老师要结合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禁毒知识的宣传教育,老师要在课堂教学中适当渗透各类毒品的特点及危害知识,毒品曾给中华民族造成的灾难,以提高学生对毒品的认识,增强学生“珍惜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
6、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要建立健全禁毒教育定期报告制度,涉毒监控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毒品预防情况
7、门卫及其他学生活动场所的管理人员,要抱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禁毒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毒品预防宣传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