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本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机构名称为:第三条 本机构是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湖南省民政厅)登记,由 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 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
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育高素养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
积极探究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劳动者素养,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做贡献
第五条 本机构的审批机关是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
本机构自觉接受综合管理职业培训工作的审批机关(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 ,邮政编码为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 本机构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举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 本机构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30 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20 万元以上),开办资金 万元(10 万元以上)
由 共同出资
姓名出资额(元)出资方式资产性质出资比例(%)第十条 本机构已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设立,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范围是开展 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