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申办慈善组织)说 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
三、【 】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 )内的文字为可选择项
××××××××××(单位全称)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 (全称 )
【名称应当以已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二条 本单位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慈善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
【宗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单位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本单位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并遵守《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六条 本单位开展慈善活动,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
同时,应当遵守《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全称】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直接登记表述)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全称】 ;业务主管单位是 【全称】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双重管理表述)第八条 本单位的住所:
【如:南宁市××区(县)××路××号××室】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九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 ( 所有举办者的全称)
第十条 本单位的开办资金: 万元人民币;举办者: ,出资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举办者,